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招聘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区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区财政局财务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区建设环保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区社会事务保障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区农业农村工作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区行政审批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区应急管理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管员2名,区司法分局综合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初始学历需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可报名。
5.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爱本职工作,有胜任拟报考岗位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6.满足上述条件,有相应工作经历者可优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应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处罚、刑事责任追究(含宣告有罪免于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情形。
(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的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至6月15日(节假日除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元经开区管委会二楼207室(广元市下西坝街道明德路5号),联系人:谭女士,电话0839-3502137。
3.报名携带资料:
(1)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格式填写提供);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蓝底彩照2张(2寸);
(5)本人健康通;
(6)岗位条件设置有“具有一定的写作功底”的,需提供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经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及计分办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卷面分100分,面试分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当天需带口罩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考生笔试成绩将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室,逾期未参加考试按自动放弃处理,出现缺额,依次进行递补。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思维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仪态仪表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jkq.cngy.gov.cn)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工作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核实体检合格人员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个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我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聘用人员凡因违反法律法规、财经及劳动纪律等规定、劳动合同约定或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广元经开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招聘将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区纪检监察工委等部门共同监督指导,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本公告由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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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经开区党群人事部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