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面向全社会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考编外人员3名,其中公共服务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详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2日及以后出生);
5.有适应岗位的相应学历、专业、执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编外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公职或处于各类考试作弊禁考期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存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宜招聘的其它情形。
三、组织报名
(一)选择岗位
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6月8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并发送至指定邮箱404870670@qq.com: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2)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
(3)半年内的免冠彩照(蓝底,格式为jpg,不超过20K);
(4)经本人签字承诺的报名表(或高清照片)扫描件,详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
(5)若报考者填报时有疑问请咨询电话:0825-2311039。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人事培训科具体实施。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岗位编码+姓名",例如"01张三"。
2.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公告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表》(附件2)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复核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四、考试事宜
(一)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不限定开考比例,面试人员比例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视情况决定。
(二)内容: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三)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岗位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递补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一组织实施。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六、考察
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公示及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人事培训科0825-2310356,0825-2311039]。
经公示无异议,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公告内容和未尽事宜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培训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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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docx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