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河东新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详见附件1)。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5日10:00至2019年12月13日12:00。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文档,并发送至指定邮箱hddqrszk@163.com:(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或高清照片);(2)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或高清照片);(3)半年内的2寸免冠彩照(蓝底,格式为jpg,不超过20K);(4)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高清照片)(见附件2),备注是否服从调配,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1.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人员之比为3:1以上,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河东党群工作部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进行综合调配,有不服从调配或调配后仍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为2:1。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内容:考察报考者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3.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人员招聘,采取综合素质和体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由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单独制定测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4.资料审核通过后笔试准考证将发送至报考人电子邮箱,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按照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体检、政审合格后,经公示无异议,与河东新区管委会确定的劳务派遣公司(或指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和相关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党群工作部2910252、2375789
监督电话:遂宁市河东新区纪检监察室2911196
点击下载>>>
遂宁市河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