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共招聘民政协理员28名。
(二)招聘职位:具体职位详见《2020年新源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协理员职位表》。
(三)岗位职责:
1.民政协理员积极宣传民政相关法规和政策;
2.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庭收入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工作;
3.按照有关要求,定期核查低保对象家庭收入,负责低保系统和档案管理工作;
4.做好特困人员的自理能力评估、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等工作;
5.协助做好其他有关民政工作。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以后出生)。
6.聘用人员必须精通国语并能够熟练操作电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曾被其他单位辞退人员。
9.录用后因故取消公务员录用资格未满3年的人员。
10.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服务期内辞职未满3年的人员。
11.系新源县民政局在职工作人员直系亲属或近姻亲的。
12.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新源县民政局工作的。
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简章在新源县零距离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5日-6月10日。
2.报名地点:新源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每名报考者限报1个职位,多报无效。
4.携带资料:①新源县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及电子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注册、打印、提供二维码版一份);③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提供电子版照片。
以上资料均用A4纸复印,并在复印件右下角签字按手印。现场报名时将原件和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分开摆放。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名时考生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的,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5.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每门。
6.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6月11日在新源县民政局社会事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统一采取闭卷形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4)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5)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于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新源县民政局办公室公示栏查询,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分值从高往低确定为面试的人选,以1:3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入围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答辩。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新源县民政局办公室公示栏内公布。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依次排名确定下一环节人员。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由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并以此为准,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对体检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五日内可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以复核一次并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新源县民政局会同新源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公安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进入录用环节,政审结束后因政审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新源县民政局公示7天。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管理
1.结合工作需要,岗位分配由新源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服从岗位工作安排,如不服从岗位分配者,不予聘用。
2.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者由新源县民政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服务期内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管理。
3.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5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根据《伊犁州直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实施方案》(伊州民发〔2019〕36号)要求,基层民政协理员经费保障按照总额度不超过当年筹集的社会救助(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流浪乞讨)资金总和的3%来计算,每名协理员工资待遇暂定为3500元/月,含五险。
监督及其他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新源县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查询有关事项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新源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新源县民政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999-5036033;
监督电话:0999-5022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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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民政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