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青山湖区交警大队、青山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青山湖区资产金融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9名编外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6名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管员40名
(三)区资产金融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金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岗位要求: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品行良好,能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及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管理处罚或被行政机关辞退、开除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到处分的;
(3)受到过党纪、政纪、校纪处理的;
(4)有不良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
(5)其它原因不适宜在该工作岗位的。
(一)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26名
1、警务辅助岗位(1):16名
男性, 身高1.65米以上(含),体重75公斤以下(含),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
2、警务辅助岗位(2):6名
男性, 身高1.65米以上(含),体重75公斤以下(含),年龄在50周岁以上、52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初中及以上学历,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情况为失业。
3、警务辅助岗位(3):4名
女性, 身高1.50米以上(含),体重60公斤以下(含),年龄在4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高中及以上学历,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登记情况为失业。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协管员40名
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2017年12月底之前毕业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三)区资产金融办公室: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金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1、文秘岗位工作人员1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
2、金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2名
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截止计算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类专业。
三、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信息发布、报名、体能测试(仅对报考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需加试体能)、笔试、面试、体检、选聘、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1、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江南都市报》、江西人才人事网(http://www.jxrcw.com/)网站,青山湖区政务网(http://www.ncqsh.gov.cn/)网站等媒体发布。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统一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青山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室(地址:南京东路699号,青山湖区人民政府大院内主楼4楼),报名时间为2018年8月4日—8月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在报名的同时根据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
3、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调减招聘人员数)
考试分体能测试(仅对报考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需加试体能)、笔试、面试,具体为:
(1)体能测试
报考区交警大队警务辅助人员的考生全部需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为:
警务辅助岗位(1):1000米快走或跑步(其中: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在6分钟内完成,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需在8分钟内完成),3分钟内俯卧撑(其中: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需完成25个,3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需完成20个)。
警务辅助岗位(2):1000米快走或跑步(需在12分钟内完成),3分钟内俯卧撑(需完成15个)。
警务辅助岗位(3):800米快走或跑步(需在13分钟内完成),3分钟仰卧起坐(需完成15个)。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笔试和面试。
(2)笔试(占总成绩50%)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公文处理等。
(3)面试(占总成绩50%,面试按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5分钟。
(4)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面试工作结束后,分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4、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实施,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分报考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选聘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参加政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无违法违纪的相关材料,对有疑问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政审合格者方可选聘,因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6、办理聘用手续
政审结束后,根据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青山湖区人社局备案。其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聘用人员接受该局的管理和考核,对工作中违反纪律或表现一般的城管协管员每年按总人数的5%实行末位淘汰,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一)区交警大队: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3000元,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选聘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人均年薪4万余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缴纳部分)。
(三)区资产金融办公室:
选聘后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正式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标准每月3000元,同时年终视工作绩效酌情奖励,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五、其它事项
1、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它有关考务信息,通过网上公告和电话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88117616
2018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