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信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公开招聘大厅窗口临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主要从事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的业务咨询,综合事项受理、初审、出件等工作。
二、招聘名额
18名(女性优先)。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热爱大厅政务服务工作,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奉献精神;
2.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佳;
4.大专以上学历,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熟悉计算机操作;
5.年龄20-35周岁,即1983年1月1日(含)以后、1998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
6.从事多年窗口服务工作、有较好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较强者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大厅综合窗口人员的程序为: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试用→聘用。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条件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报名;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大楼四楼406室 (联系电话:3339336,联系人:王华毅 地址:信丰县市政大道56号)。
3.报名携带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和《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8月9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照1:1.5比例组织应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应聘者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政审
按面试成绩排序1:1比例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五)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由县行管委组织聘用人员培训,培训后直接上岗。
五、聘用与待遇
1.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工资1800元。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实行一年一聘制,一经聘用须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
2.待遇:经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含考核性津贴、其他补助等)。按照县政府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和意外险等。
六、工作地点及时间
1.工作地点:信丰县行政服务大楼。
2.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信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信丰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