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核,综合评定,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2名。招聘岗位条件见《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事业;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
5.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原则上年龄为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资格的可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放宽到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6月1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应聘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学术不端行为的人员均不得报名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rss.yn.gov.cn)和云南警官学院官方网站(www.ynpc.edu.cn)同步发布。
(二)考生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报名表(附件2)、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学术成果、学历学位证网上验证(登陆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验证学历学位)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发送至云南警官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邮箱地址:ynjgxyxljd@126.com)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08:00至6月28日24:00。
(三)报名资格审查
云南警官学院政治部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网络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省公安厅政治部复核,报名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中。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原件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材料;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职称(职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公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等。
资格复审材料中有虚假信息或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考核
面试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行面试考核,重
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学术
业绩成果,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合格者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若实际人数达不到1:1.5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视力要求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标准执行。
(七)考察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自愿放弃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人数仍达不到1:1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环节。考察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相关规定执行。主要针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政审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直系三代以内血亲、家庭成员进行政治审查。
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情形,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反映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实所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待遇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按岗位级别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薪酬待遇,可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可提供周转住房。试用期一年。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单位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并按国家和云南省法规规定进行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纪检监察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接受和调查处理招聘信访举报。
七、未尽事宜由云南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871—65197104、65196066、63052386
(二)监督电话:0871—65187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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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公安民警综合训练基地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