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技术类特聘工作人员5名,聘用单位为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直接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满十八周岁;
8.土木类、建筑类、电气类及相关专业,已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特聘人员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建筑行业内同等级执业资格;
3.国内外知名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国内外一流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4.符合“福田英才”认定相关标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适岗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等程序确定拟聘人选,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人员在2020年6月19日(周五)前将报名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发送到:jzgw@szft.gov.cn。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福田区建筑工务署等相关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等对报名材料进行筛查,按拟聘名额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考核的人员,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考核安排。
(二)适岗考核
由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组成联合考核组,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谈”形式的考核,依成绩高低排序,按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网站“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建筑工务署-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项目采用“招工体检+血常规”,体检费考生自理。
(四)资格审查
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参照《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资格审查情况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
(五)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网站“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福田政府在线-福田区建筑工务署-通知公告”进行公示。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入职手续。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四、管理方式及相关待遇
(一)采取双向观察、双向选择,本次采用特聘岗位形式聘用。实行协议年薪制,协议年薪为35-75万元,采取“一人一薪”,根据岗位所需条件要求,结合深圳市同类人才市场价位、个人基本条件和所承接的用人单位具体工作内容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协议年薪。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特聘岗位劳动合同,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开展工作。拟聘人员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短期劳动合同(时间为六个月),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短期劳动合同薪酬为该岗位半年期“协议年薪”的70%,试用期薪酬标准为短期劳动合同月薪酬标准的80%;短期劳动合同期满时,根据工作进展以及拟聘人员工作表现等,续签中期劳动合同,中期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三年,薪酬标准按协议年薪标准执行。
(二)引进的人才及其家庭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本市未享受任何形式政策性住房待遇,且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协助申请人才住房。
五、其他事宜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特聘岗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组通〔2019〕46号)和《福田区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福组通〔2018〕6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工作由我署委托深圳市福田鸿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开展。鸿博人力资源公司联系电话:0755-23964933陈生;用人单位咨询电话:0755-83589299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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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