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87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创立初期组建的环境科学研究机构,是直属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深圳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有针对性开展环境生态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开发,为环境管理与决策提供科技支撑,为社会环境保护需求提供咨询服务。我院是深圳市高层次科技人员高度密集的科研单位之一。
二、招聘说明
本次拟招聘3人,具体如下:
三、招聘的岗位及其要求
(一)岗位:环境管理与环境政策
岗位职责:负责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相关研究、积极谋划深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进程中的生态环境工作,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加强前瞻性和要素联动等研究,负责承担相关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战略、规划、行动计划方案制定,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相关环境功能区的划定等。
基本条件:具有环境科学学科研究背景,研究方向以环境规划、环境科学、环境经济、环境工程和环境管理为主,有环境规划、环境政策、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招聘人数:1人。
(二)岗位:生态环境法律政策
岗位职责:主要负责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在生态环境领域的要求和研究重点,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的起草、修订和研究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制度及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创新研究、构建以绿色发展为导向的生态文明评价考核制度研究等;开展生态环境执法体制的研究。
基本条件:有环境管理或法学研究背景者优先。要求具有硕士以上学历。
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
岗位职责:依法、科学的调查环境污染,对污染事件追根溯源,判定及鉴定相关责任,对环境污染损害进行定量化评估,科学、合理确定损害赔偿数额;通过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环境损害的范围、程度等进行科学合理的鉴定、测算,出具鉴定评估报告。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技术服务。
基本条件:环保相关专业、环境法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有环境损害鉴定评估项目经验或具有相关课题研究工作经验者优先。
招聘人数:1人。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责任心;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工作能力和良好的身体素质;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项目业绩材料、近照、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曾获得的荣誉证书等扫描件,2020年8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寄至邮箱ghszaes@meeb.sz.gov.cn。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人员通知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
(三)面试
根据面试通知的具体要求,请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明等原件以及研究能力证明等材料参加面试。
(四)体检
综合能力考试合格者须参加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审查符合岗位和专业条件者,体检合格的,统一组织签订合同。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聘用。
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一街南环保大院50号3栋405
联系电话:0755-25570899
电子邮箱:ghszaes@meeb.sz.gov.cn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