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尿检、初试(笔试)(文职人员进行计算机测试及体能测试;驾驶员进行驾驶技能测试及体能测试、应急综合救援工作人员进行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方式进行。
二、招录对象
此次面向普格县公开招聘应急综合救援工作人员100名。(其中:6个文职人员不限性别,要求大专以上文化;6个驾驶员要求持C1以上驾驶证限男性;88名应急综合救援工作人员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应急综合救援工作人员应聘条件:
1.政治面貌: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做贡献。
2.学历: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3.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退伍军人、持有C1驾照的可以放宽至32岁),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0日。
4.本次招聘对象为户籍在普格县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20日。
5.身体条件: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纹身等特殊印记,无口齿、无肢体功能障碍,无传染性疾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体重不得低于50公斤;女性158厘米,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矫正视力4.8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者优先予以招聘:
1.退伍军人;
2.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3.获得招聘岗位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
4.拥有消防、文学、法律、计算机、电工、体育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电脑网络维修、驾驶证(A1以上)、厨师等级证、水电安装等特长。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收: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教养、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党纪处分期内和未解除政务处分的。
5.按照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有涉毒行为的。
9.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不满五年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障
(一)工资待遇。月资2350.00元。
(二)伙食费、服装费及住宿安排。应急综合救援队员的服装费、伙食费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标准供给安排,不向个人收取。住宿统一安排编入执勤中队战斗班共同住宿。
(三)社会保险缴纳。县应急管理局按照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属于单位纳缴部分由县应急管理局承担,属于个人缴纳部分由应急综合救援队员个人承担(由县应急管理局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五、管理使用
根据应急综合救援工作的特点和岗位性质,应急综合救援队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工作制度,实行轮休制度,有特殊事宜另行安排。执勤备战工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以及合同的约定。
六、报名及缴费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3日至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普格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普格县政文西路19号)、老政府宾馆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大专毕业生需在学信网上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指近三个月内)二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2张。报考者携带上述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请在公告后附件1下载打印),报名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向考生作必要的解释答复。应聘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应聘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报名时缴纳),面试费80元(进入面试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七、招录流程
(一)报名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由县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尿毒检(以下简称尿检),尿检合格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进入面试。
(二)初试(笔试)。
文职人员:为WORD文档、EXCEL电子表格的制作及录入、应用等,测试满分为100分。
驾驶员:驾驶技能水平测试(实际操作),测试满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包括男1000米、女800米,4*10米往返跑,立定跳远,测试时由县人社局、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测试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直接取消下一项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测试水平达不到合格的考生不在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标准请见附件2。
(三)面试。
根据考生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拟进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所有参加测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1、面试形式
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报考动机、临场应变能力等)。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需携带初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政治审查。由县县应急管理局统一在派出所进行,如政审不通过,将取消报考人的资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进行替补。
(五)成绩计算方式
1、文职人员、驾驶员
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应急综合救援工作人员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水平达不到合格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或尿检)不合格的,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考者在体检(尿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尿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尿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拟聘用人员因本人自愿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情况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在10日内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只进行一次,如总成绩排名出现并列时,以体能测试成绩优异者,从高到低确定递补对象。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整个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普格县招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整个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其他事宜
补充公告、初试(笔试)成绩、资格审核、面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普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pgx.gov.cn/上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网站上查询或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普格县应急管理局(0834-4774667)
普格县人社局(0834-4773007)
监督电话:
普格县纪委(监察委)(0834-477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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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格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