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性质
此次招聘工作人员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派遣工。
二、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岗位数量及有关要求
(一)建管中心聘用人员2名
1.岗位名称:项目综合管理岗
2.主要职责:负责建设项目管理、监督、审批等工作。
3.专业及学历要求:工程造价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国二级市政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工作经历:3年以上政府投资类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熟悉政府投资项目报建程序、熟悉项目档案归档、熟悉CAD制图、广联达、宏业、Photoshop等软件。
5.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6.薪酬待遇:约8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二)财政局聘用人员2名
1.会计岗位:1名
(1)主要职责:负责单位财务核算等工作。
(2)专业及学历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初级及以上职称。
(3)工作经历:从事两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5)薪酬待遇:约6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2.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岗位:1名
(1)主要职责:负责高新区财政投资项目评审等工作。
(2)专业及学历要求: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二级造价师(或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
(3)工作经历:从事工程造价管理五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5)薪酬待遇:约11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三)外合局聘用人员1名
1.岗位名称:招商专员
2.主要职责: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专业及学历要求: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法律、商务、招商、投融资方面经验者优先。
4.其他要求:有驾照、会开车、能胜任出差及加班。
5.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6.薪酬待遇:约4.8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四)人社局聘用人员2名
1.岗位名称:综合管理岗
2.主要职责:负责办公室综合类工作。
3.专业及学历要求: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工作经历:1年以上工作经历,有政府工作经历者优先,党员优先。
5.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6.薪酬待遇:约4.8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五)市场监管分局聘用人员1名
1.岗位名称:大厅工作员
2.主要职责:负责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专业及学历要求:专业不限;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济、法律专业者优先,具有大厅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1985.06以后出生)。
5.薪酬待遇:约4.8万元/年(不含单位匹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等)。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不交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2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泸州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425室。(具体地址:泸州市江阳区二环路南二段606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需持《泸州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毕业证及学位证、有效身份证、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等,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式
根据不同岗位需求统筹安排,主要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察及体检
考察方式为跟岗考察,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顺序确定考察对象,最终根据跟岗单位综合评定意见确定体检人选。考察对象不能胜任岗位要求的,跟岗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后,可申请递补考察,递补最多不得超过3次。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聘人员等额进行体检。
七、公示及录(聘)用
根据体检结果,在泸州人事考试网、泸州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程序经审批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在一个月内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空额,可在符合条件人员中递补。
八、实施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报考条件由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任何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0830-2987611(泸州高新区人社局)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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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