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共计10名,具体岗位及报考资格条件详见《天全县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雅安户籍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报考。
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除教师资格证以外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在面试报名前取得除教师资格证以外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面试报名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将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在取得职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其中,尚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高校毕业生先上岗的,不宜独立承担一门课的讲授任务或幼儿园带班任务。对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准入类职业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相关工作的,事业单位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84年7月20日—2002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6.招符合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回避的规定;
8.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具有国内同等学历、学位的相关证明。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7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4办公室(文定街4号)。
3.现场报名:考生填写好《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3张一寸免冠证件照、有效身份证、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从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等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报名。考生如系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收取报名费、面试费80元。
4.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面试程序。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不齐的,将不予受理或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考核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比例的,可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主管部门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凡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核
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情况,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不少于7天时间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的,不得办理聘用审批(备案)手续并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受聘人员管理按照《雅安市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全员聘用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其中首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1年,再次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6个月(再次参加工作的人员是指考生原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上岗或不签定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报考人员应做好防疫自身防护并严格遵守防疫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者,招聘单位可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从即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面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排队进入考点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为避免影响报名和面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至少提前15天到达雅安市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7月18日及以后日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5.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6.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面试当天,请考生佩戴好口罩,并携带好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签字并按指印的承诺书(附件3),准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二)咨询电话:0835-7227143
(三)联系地址: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人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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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2020年下半年天全县公开考核招聘学校教师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承诺书.docx
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