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符合岗位要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待。其中2018、2019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卫生事业,严格遵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3.具有扎实的本专业理论知识和临床实习经验,就业观念端正,服从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
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下考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者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6.外省市户籍人员报考需符合天津市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7.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普通话;
8.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9.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9.202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公告于2020年7月16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卫生人才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wsrc.com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9:00至2020年7月29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20年7月25日9:00至2020年7月30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经研究可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8月1日14:00至16: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1、笔试
笔试科目:专技岗(卫生专业):《医学综合知识》;专技岗(会计、计算机专业):《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8月21日9:00至2020年8月26日9:00(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打印)。
笔试时间:2020年8月26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0年9月9日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3.户口本;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上所有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后,通知面试相关事宜。具体面试安排详见面试准考证。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的总成绩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果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笔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报名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1、体检
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3、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应届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如果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应届岗位。
2、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考生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依据相关防疫要求执行,接受体温测量,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考前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的,应及时告知考务机构。对故意隐瞒病情、不如实告知情况的,取消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考生本人无法参加考试,由本人自行负责。
4、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卫健委研究后,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342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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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xls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