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1.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21人,其中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大学、一流学科)招聘15人。教育部公布的一流高校、一流学科名单见附件1。
2.面向其他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招聘7人。
招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2。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定向招聘岗位放宽到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按时毕业的,按相关
规定执行。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专业或技能条件。
(八)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以下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9日9:00—8月2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29日11:00—8月3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9日11:00—8月3日16:00
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应聘人员的信息提交2小时后方可进行初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9日11:00—8月4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规定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关注报名网站)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应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
报名结束后,“双一流”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其他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
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
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笔试
笔试时间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市情区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为保证招聘人员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五)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及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3)应聘“三支一扶”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应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退出现役证件。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双一流”岗位1:2、其他岗位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七)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
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人员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兑现待遇。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受聘人员经统一培训后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5年。
四、其他
奎文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奎文区委组织部、奎文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36—6026858
奎文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