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市上“四办”改革的工作要求,全面建立“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模式,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现面向社会为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前台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招聘前台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18名,负责前台接待咨询、导办、受理、录入、发证等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在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语言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政治表现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安排,有奉献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
5、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经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正式聘用等程序,按报考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聘用。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前台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报名表》及《诚信承诺书》(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地点: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
联系电话:0937-2669797
报名时间: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3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报名费每人15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实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和政务服务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8年8月5日(星期日)
笔试地点:详情见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4日统一在酒泉市人社大厦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新城区富康路26号,肃州区人民法院南门对面)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领取。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按照报考工作岗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指定医院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可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酒泉人才网站(www.jqrc.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时间另定。
2.培训地点:酒泉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3.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八)正式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按政策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招聘待遇
1、聘用人员基本工资为2800元/月;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发放80%的基本工资;
3、试用期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
五、报名咨询电话
0937—2668135(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酒泉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