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3.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霍尔果斯市机关、事业单位离职不满3年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至2020年8月1日(含当日)。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年龄原则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知名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学历。
(2)专业要求:详见《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教育系统职业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6.招聘岗位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有关规定,2020年教师招聘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作为限制性条件。先与上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6个月试用期;先上岗的教师在1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招聘岗位、人数、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调剂、公示、岗前培训、聘用等。
(一)网上报名(2020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31日)。
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方式一:考生下载钉钉软件,通过软件点击下方链接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方法二: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填报要求逐项进行填报,填报完毕后提交等待审查。
链接:https://ding.fanqier.cn/f/qsaocxoh
二维码:
考生需提供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本人与身份证原件合影、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原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照片(按照填表要求上传)。对尚未发放毕业证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上传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
(二)网上资格审查(2020年8月2日-2020年8月3日)
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网上审查,资格审查结果请登录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查询。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资格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三)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分为说课、答辩。面试总分100分,其中现场说课80分,答辩20分。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学科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教学基本素养。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运用情况考核不合格的,视为面试不合格。
考生需自行提前准备5节教学活动设计,面试时由评委在中任意抽取一节说课,评委同时根据说课情况进行相关专业知识提问。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登陆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jhegs.gov.cn/)网站查询成绩。
(3)面试其他相关事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具体通知。
(四)体检
1.体检组织和标准。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要求。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岗位出现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对体检合格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因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调剂。调剂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下一环节,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合同。新聘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报到需携带个人档案,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与霍尔果斯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资待遇。新聘教师与本市在编教师“同城同待遇”,按照在编教师相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信息发布
(一)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均通过霍尔果斯市政府网站发布。
(二)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三)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四)本《简章》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进行,上述环节可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由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附件:
1.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教育系统职业高中教师招聘职位表
2.《2019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目录》
联系人:马凤莲(15886978409)
监督电话:0999-8794268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