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海关执法综合辅助工作人员3名,海关执法技术辅助工作人员1名,税收财务综合辅助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20年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0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出生)。
4.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具有支持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有基本法律知识和从事所招录岗位应知应会的业务知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所招录单位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所招录单位工作的。
(四)招聘岗位条件
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5日上班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报名地点: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1013室(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奎阁街道青杠街1号)。
咨询电话:0826-2628956,联系人:雷老师。
报名方式:填写《广安海关辅助工作人员(协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2份),并持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和相关荣誉证书、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2份),以及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三)考试
报名截止后,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若有岗位低于3:1,可在征得考生同意后调剂报考岗位或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岗位延长报名时间报名人数仍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招聘名额。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按照面试人员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如果未达3:1比例,则全部人员进入面试。
笔试、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出现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若有人放弃政审或者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依次递补。
(六)公示
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到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聘用协议。试用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不合格的,或发现其他不适宜聘用的情形,取消聘用。
五、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报酬见附件1,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按照政策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其他
本次招聘后续通知将发布在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http://gajkq.guang-an.gov.cn/)。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后续通知并且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按照通知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递补、聘用等。因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1.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0年招聘广安海关辅助工作人员(协管员)岗位表
2.广安海关辅助工作人员(协管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中共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