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此次引才工作由同级组织、编制、人社部门牵头,黔东南州工信局统筹组织实施。
二、引进原则
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三、引才岗位
详情见附件1。
四、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2年9月7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信息须与教育部学信网、学位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的信息一致。
4.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 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 曾被开除公职的;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6. 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7. 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 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9. 黔东南州内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工勤编制人员除外)及辞职未满6个月的(计算时间截止当前报名时止);
10. 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五、引进程序
此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及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发布引进的职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引才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报考者应密切关注“黔东南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j.qdn.gov.cn/)”“事业单位招聘”栏目发布的有关信息,避免因未及时阅读公告致使延误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引才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9月7日9:00至9月22日17:00。
报名联系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中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0855-8250274(黔东南州人社局人才服务科)
报名提供的相关资料含:《黔东南州2020年人才引进工作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学历、学位、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身份证件、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专业业绩等。
对报考者提交的报名材料,由州工信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评审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评审环节。报考者应在上述时间,根据所报岗位要求提供材料,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0029811@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专业+应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专家评审
评审采取面试(面谈、专业测评)(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采取线下现场面试,由州工信局根据人才岗位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确定,主要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引才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该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5人(不含35人)的,先进行专业测试,再按1:3比例进行面试(面谈)。参与面试(面谈)的报考者,其面试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面试(面谈、专业测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研究审定
本次引才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州工信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才初步人选,报人社部门进行公示。
(四)体检
参照公务员招录中有关体检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
〔2013〕58 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州工信局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医院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具体时间由州工信局另行确定并通知报考者,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有关工作按照本《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进行。
(六)聘用审批
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相应指定网站(见附件)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州工信局填写《事业单位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接收意见、考核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报主管部门,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应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到我州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试用期按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次人才引进中,如遇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按《实施方案》规定程序和条件依次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本次引才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评审专家要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和本方案的相关规定,坚持评审原则和标准,对评审对象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
(三)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的规定,参加评审对象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回避。
(四)引才各环节考生、评审专家和考务工作人员都须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点击下载>>>
州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第二轮).xls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