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指导全省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等工作。单位位于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531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个岗位,共3人,其中1个为残疾人专设岗位。
(二)招聘对象范围
1.文秘(宣传)岗、体育训练管理岗招聘对象范围不限;
2.综合管理岗招聘对象范围限定为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浙江省各地户籍,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核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3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6日-9月24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9:00-9月25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残疾人专设岗位无需缴纳报名费。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有关岗位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电话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残疾人专设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0月14日-10月16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0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查岗位认知、适应能力、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对相应残疾项目及等级只做复核,不列入认定范围)。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并结合报考资格条件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五)其他
1.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不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
(http://www.zjdpf.org.cn,公告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
(http://rlsbt.zj.gov.cn/index.html,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见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0571—88913449。
(五)咨询
本次招聘工作有关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1-87312811/87312877,联系人:富老师、吴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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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