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实行“一校两院”(中共丽水市委党校、丽水行政学院、丽水市社会主义学院)管理体制,是财政全额补助的丽水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丽水市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专业技术人员(教师)3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和作风学风;
3.遵纪守法,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能胜任党校教学和科研工作。
(三)学历学位要求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也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
(四)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以后出生)。
(五)专业要求
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时间:2020年9月15日-10月31日。
网上报名电子邮箱:lsswdx@163.com;材料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邮编:323000)。邮件主题请标明“教师招聘+姓名”,邮件发送后请电话联系学校确认接收情况。现场报名地址:中共丽水市委党校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提供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可先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原件审核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3:1开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由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予以核减或取消岗位。
(二)资格审核
对应聘者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流程
依次采取个人素质评价、笔试、教学试讲三个环节进行。
1.个人素质评价。对报考人员的学历、政治面貌、参加学生组织工作、获得奖励、研究能力情况(获奖情况和研究能力情况仅统计大学本科、研究生阶段)等进行量化评分。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含复印件),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确认。按个人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10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
2.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3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招聘数的1:4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试讲环节的人员。
3.教学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占总成绩70%。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30%+教学试讲成绩×7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并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分数相等情况,依照教学试讲单项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排名顺序。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丽水市委组织部、丽水市委党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由市委党校会同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
四、政策待遇
依照人才类别享受丽水市人才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联系人:郑老师0578-22950302296605
电子邮箱:lsswdx@163.com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凌云街261号邮编32300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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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中共丽水市委党校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