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商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工商学院,原名中国煤炭经济学院,始建于1985年。学校坐落在“最佳中国魅力城市”——烟台,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省级花园式单位和文明校园。
学校在33年的办学实践中,铸就了“惟平惟准、近知近仁”校训,已发展成为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多层次办学格局的财经类高校。现有17个二级院(部)、6个研究院、36个研究所(中心),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20568人。学校坚持“学科引领、特色带动、重点突破、绩效考评、动态管理”原则,推动形成核心学科优势突出、支撑学科特色鲜明、基础学科健全扎实、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创新发展的良好学科生态。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会计、工程(电子通信与工程领域)、金融、应用统计4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是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建设单位。“十三五”期间,工商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重点立项建设专业(群),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业工程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培育建设专业(群)。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统计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等7个山东省重点学科。
学校坚持协同创新,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区域经济和行业产业需求,服务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现有“山东能源经济协同创新中心”和“未来智能计算协同创新中心”2个山东省协同创新中心,“智能信息处理实验室”“系统安全与管理实验室”“公共管理创新及仿真实验室”“感知技术与控制实验室”“煤炭产业发展与创新研究基地”和“山东半岛经济与社会研究中心”6个山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1个山东省示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车联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社会稳定风险研究评估中心”“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地方立法与政府法治研究服务中心”和“中国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4个新型智库。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以特色凝聚为重点、以开放合作为突破、以改革创新为驱动的内涵式发展道路,正在为建设有特色开放式高水平财经类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工商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0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8月3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工作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7年8月3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和山东工商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ibt.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岗位需求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应聘材料,并发送至相应岗位电子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山东工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历、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并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材料。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招聘的岗位可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试讲后由考核专家组当场提问,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教学综合能力等。
面试总分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重点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享受国家、山东省规定的待遇和学校在职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程远
联系电话:0535-6903682
电子邮箱:jiaoshizhaopin3682@126.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山东工商学院
2018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