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
4.报考医师岗位须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注册相应执业范围要求的学历条件;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范围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2020年人事代理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公告发布及报名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0年9月24日在天津卫生人才网(www.tjwsrc.com)及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网站(www.tj-fch.com)发布。招聘计划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2.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自信息发布之日即可报名。网上报名请投递至专用邮箱:yzxbs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提交材料:
(1)《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代理岗位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扫描件-PDF版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PDF版
(3)身份证(正反面在一页)扫描件-PDF版
(4)职称证书扫描件-PDF版
(5)工作经历证明-PDF版
(6)个人简历(含业绩证明材料,包括论文、科研成果及获奖)
四、资格审查及考核
考核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暂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官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八、有关事项说明
1.提供的应聘材料应真实可靠,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通过招聘程序确定的拟聘用人选,我单位限定于2021年3月底前完成相关招聘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不能在限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招聘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将不予录用。
3.招聘政策咨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人事处022-23626131。
考务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022-5807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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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