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5、被其他单位开除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请各位考生根据岗位要求及自身条件,认真选择所报岗位。可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30日—2020年11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3、现场报名地点: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文安路东一段93号,五楼);
网上报名:QQ邮箱250605753@qq.com
4、联系电话:028-38168191
5、提供资料:有意报名者请下载附件《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真实、准确填写,张贴近期免冠彩照1张。现场报名者须提供《登记表》原件1份,以及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网上报名的应上传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档到指定邮箱。
6、资格审查: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实施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网上报名的,应当在考试前提交有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安排体检。
(三)体检
参照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
待遇按照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本公告由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市康复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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