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其他资格条件;
6、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林州市管理的在岗“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卫生系统“369”、“51111”人才工程人员等;
5、林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0年11月2日在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和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报名确认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红旗渠网)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8:00至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可登录林州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单色背景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确认及缴费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缴纳报名笔试考务费60元,报名确认和缴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7:30,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信息,请务必牢记。
各拟聘用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以缴费人数确定)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岗位比例的,需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11月18日8:00至17:30期间登录原报名系统改报其他岗位,改报岗位后不得进行二次更改。不愿改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退还所交报名考务费(系统原路退回)。
3.准考证打印
通过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在2020年11月24日早8:00至11月27日17:30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应妥善保管,笔试、面试、体检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方能参加。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负责。
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相关功能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两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2)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两科,各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加分。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确定加分对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文件精神,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在笔试考试结束后3日内(工作时间)携带《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入伍登记表、退役证书和毕业证书到笔试考务办(林州市党政综合楼东附楼2310室),提交加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林州红旗渠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5)笔试成绩在林州红旗渠网上公布。
2、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在林州红旗渠网上公布。
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原件。③在职人员另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辞职手续(“同意应聘证明”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④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入伍登记表、《退伍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⑤留学回国人员另须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
注意事项:以上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证明和证件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的,取消拟进入面试资格。未按时提交全有关信息材料的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后面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不足3:1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3:1比例或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林州红旗渠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办法计算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每个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有关规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体检、考察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按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
依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林州红旗渠网进行公示,接受应聘人员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林州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五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领导与监督
为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咨询电话:
市纪委监委:0372-6166301
市委组织部:0372-6166331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若有变化,要及时告知招聘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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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市廉政教育中心(红旗渠廉政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