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宁德市海上搜寻救助工作,保障海上人命安全,提升对外开放的工作效能,促进宁德市海洋经济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拟招聘海上交通管理中心(VTS中心)值班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名额:共计1人
(二)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条件和要求,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及资质证书;
4、年龄在21-40周岁之间,具有海上服务资历或者持有海船船员相关证书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左右。
5、因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被开出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予聘用。
6、岗位需要夜班,能够适任夜班的。
二、岗位条件:
岗位:航海、轮机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英语会话能力,具有海上资历者优先。
三、报名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20日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1号宁德海事局3楼办公室.陈登科,李义。
2、函件报名:将相关资料以信件形式寄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1号办公室陈登科收。
3、所需材料和证件
报名人员须如实填报《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报名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航海资历证书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有关资料复印件各1份(请携带原件审核);(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2张。
四、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质。我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向符合条件人员发布考试通知。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成绩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择优录取。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考察
按照考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单后的七天内向我局提出复检申请,允许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需提供无犯罪证明及计生相关材料。体检结束后,我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复核,如有信息失实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合格者,按规定时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方式,被录取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派遣单位、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劳动合同每年签订一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续签。试用期为2个月。
(二)薪酬待遇
年收入5万元左右/人(含单位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上班期间可在单位食堂就餐(餐费同正式人员),住宿自理。上班地点在局机关本部。
八、咨询电话0593—2929377、2929392
陈登科15859363840,李义1550693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