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森林公安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架构,缓解人才匮乏和警力不足问题,提升森林公安机关战斗力,推动各项森林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四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森林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基层工作岗位警务辅助人员2人(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公安事业,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及岗位需要的工作能力。
2、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3、男性身高要求1.68米(含)以上。
4、报名人员要求户籍地在四平市城区内。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纹身、无刺青、无明显疤痕、痉挛,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心理、无精神、无思维、无肢体活动障碍等疾病和传染病。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涉毒的人员,不得报名。
6、同等条件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加10分;中共党员加5分;持C1以上驾驶证加2分。
二、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报名时对报考者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
5、《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此表在四平市人社局网站招聘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6、符合相应加分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提供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
(2)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委或党支部证明;
(3)C1以上驾驶证提供驾驶证原件。
凡提供虚假证明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时对考生身高进行测量,凡身高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允许报名。
三、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由市森林公安局参照吉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实施管理,并签订用工协议。用工协议一年一签。
(二)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不低于四平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后适当给予岗位工资500元/月,超时补助710元/月,并按有关规定缴纳五险。工资(上调、下调)标准参照市公安局辅警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四、报名及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一)报考时间及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8月8号16:00截止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四平市铁西区中央路人力资源市场(七道街建行营业部对面,就业服务局一楼)。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方式及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招聘人员进行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和聘用。
(一)面试
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确定人选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三)体检
招聘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增补下一位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体检合格后,由市森林公安局政治部组织政审。政审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违法违纪的或不适合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培训
拟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不参加培训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34—5075005
四平市林业局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