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有效解决县级扶贫工作力量不足问题,经县政府同意,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方式,增加扶贫中心工作人员数量,有效推动全县脱贫攻坚统筹协调,以适应新形势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全县招聘扶贫中心非在编工作人员25人,相关科室具体岗位、数量如下:
材料综合及新闻采编5人;
财务、档案及管理5人;
数据平台及管理5人 ;
项目管理5人;
稽查考核5人。
二、招聘相关条件
(一)报名人员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至18周岁以上(1983年5月1日至2000年4月30日期间出生),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文秘、新闻采编、计算机、财会、法律、经济管理专业的人员,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二)热爱扶贫事业,吃苦耐劳,自愿从事此工作人员;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行政处分或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有吸毒、赌博、道德败坏等不良恶习的;
5、其他原因(如有纹身、身体有明显疤痕、本人及直系亲属曾参与法轮功等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和无理缠访闹访等)不适合从事扶贫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在梨树县政府网站、梨树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予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程序。
(三)笔试。采取文化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持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
(四)体检。用工单位组织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聘用。体检合格的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公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用工单位与其签订用工协议(试用期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核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录用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招聘人员管理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员的管理工作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
用工协议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期满后自然终止。协议期满后,经用人单位和被聘用人员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用工协议。本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参加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参照梨树县公益性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的开支渠道:由县政府出资。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6月1日—6月4日报名,报名人员需持相应的证件: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要求证明(大专毕业生需要下载携带学信网学历认证),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3张。到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报名。
梨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梨树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