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月2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在上述报名时段内在招聘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大小在10KB—20KB、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bzyyzzrsc@126.com(邮件主题以“岗位代码+姓名”命名)。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对报考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16-8023568。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中,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由学校对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初审,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上公告,公告时间为2020年12月2日。
4.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领取准考证的地点在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南校区行政楼四楼405室)。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安排在2020年12月13日,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2.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考试内容为: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思政、教育、心理、公共知识和工作技能。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5.考生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入围情况于2020年12月下旬在学校官网公告。
六、资格复审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在2021年1月上旬进行,以学校官网上公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3.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以下资料:
(1)《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思政课部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4)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复审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无人递补,造成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数额的公告在学校官网上发布。
七、面试
1.面试在2021年1月中旬进行,以学校官网上面试公告的时间为准。
2.面试公告在面试开始前至少7天发布,面试以试讲、现场提问的形式为主。
3.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开始之前5天申明弃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并在学校官网公告,但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应安排不变。如有面试入围考生在面试举行之前的5天内申明放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入,并参与排序。对因有考生弃权或不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造成一个岗位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实行面试最低分数线控制,面试最低分数线设定为8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6.考生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排名,在学校官网公示。
八、防疫要求
1.考生必须遵守现场防疫要求,凡有新冠肺炎感染史和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史,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考生,须向笔试(面试)考场入口的防疫工作人员如实报告。考生须出具健康码或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入考场(体温高于37.3℃,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的考生可进入隔离考场)。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前14天到过(途经过)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如实报告个人活动轨迹和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否则不能参加考试。隐瞒不报者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考生除核对身份和面试时需逐个摘下口罩外,其他时间务必全程佩戴防疫口罩。
九、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由学校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检地点在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的有关规定执行。
2.考核。考核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政治表现、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十、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管理
1.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
(1)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2)没有不宜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2.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上岗,逾期不能报到上岗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3.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纳入岗位管理,办理上编手续,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待遇。
十二、其他事项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716-8023545。
2.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或考核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学校官网公告,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4.学校人事处联系地址、联系人
湖北省荆州市学苑路87号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行政楼四楼405室),邮政编码434020。
联系人:李老师、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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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v.doc
2020年度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v.doc
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