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1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2.已经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培训合格证或2021年9月30日前可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一览表》中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6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凭即将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不能凭已经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生凭已取得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规培医院的在岗培训证明报考。其中,国内高校就读的人员,需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人员,须为2020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且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学生证、就业推荐表(2021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规范化培训生)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或以下,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8:30-14:00。
2.报名地点: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运动场
3.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一览表》中各个招聘岗位的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本次招聘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4)。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按照《简章》规定条件,依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了解考生的相关情况,确定进入考试考核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
报名人数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在报名地点张贴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主要测试医学基础知识。
(1)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以现场通知为准。笔试时间90分钟。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降低至1:1开考。
(3)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当天在笔试地点张贴公布,同时告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二)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分值100分,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素质和相关理论技能知识。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结构化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X50%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成绩查询
考试总成绩及签订就业协议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在考点张榜公布,并于本次招聘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yunyang.gov.cn)公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约人选,报招聘工作组审核备案。拟签约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优先。拟签约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就业协议书》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约定违约责任,《就业协议》由考生自备。
经确认自动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六、体检及考察
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本科生,请于2021年8月2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档案、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所在院校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奖惩、学习等情况)交云阳县卫生健康委组织人事科审查。
审查合格人员体检于2021年8月3日由县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是否需要回避及资格条件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确认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有关报考资格的各类信息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学位、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一律不予聘用,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和体检以后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yunyang.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5年。本次招聘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021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层次毕业证、学位证、2021年9月30日以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单以及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自动解除就业协议,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号码每日24小时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本简章由区(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朱老师1398352582055129675
(三)考生自觉做好疫情防控,报名和参加考试考核时全程佩戴口罩。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1.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xls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云阳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