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药品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方案。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正派,勤奋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没有受过违纪违法处分。
2.心理健康,言行得体,勤奋敬业,诚实守信,能够安心工作,忠诚岗位3年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较强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具备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有关软件应用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承担岗位职责的精力和身体条件,年龄为35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现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2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7名,设备管理人员1名。本次招聘不属于事业编制,按派遣制管理。
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至12月4日。报名人员请登录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网(http://www.gzsyjs.com.cn)和贵阳人力资源网(http://www.gyrc.cn)招考信息栏目,自行下载、填写并提交《报名登记表》,投档邮件名称为“姓名+职位名称”发送至投档邮箱1327599464@qq.com(请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表格式和要求填写,拒收内容不全或自制报名表)。
(二)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专业测试
报名后经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将择优电话通知本人面试考核(请报名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需提交资格复审材料。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证书复印件。
1.面试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
2.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实操能力。
(三)体检
1.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合格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四)考察
经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的应聘者,请到辖区派出所开无犯罪、无吸毒史证明。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公示招聘结果
1.经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官网公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经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核和专业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选。被聘用人员与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由贵州林城人才派遣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工作。试用期3个月,工资为2500元,转正后工资+绩效为33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聘用每满一年增加100元工龄工资(最终工资总额不超过同等岗位、同等技术职称的正式员工);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为派遣制聘用人员交缴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及住房公积金),本人承担的部分由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四、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在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纪检全程参与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联系电话:0851-86808022(人事科)
0851-86807868(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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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