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3名工作人员,招聘机构包括菏泽高新区管委会4个部门、3个国有企业和4个产业园,招聘的岗位均为管理岗位。具体岗位与员额见附件1:《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能力要求:具有履行所聘任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胜任岗位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健康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要求:应聘4个部门管理岗位者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应聘3个国有企业、4个产业园管理岗位者原则上在52周岁以下(196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与专业素养;
6.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和工作能力;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聘资格条件;
8.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产业园区主任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7.有其它不适宜聘任情形的。
(三)岗位任职条件
各岗位的任职条件见附件1:《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任职年限是指取得相应学历之后,在相关单位工作的累计任职年限,以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为准,在校生实习期不计入任职年限;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其中应聘者的专业,以应聘岗位所用的学历证书上记载的专业为准。
三、招聘流程
(一)招聘岗位信息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hzgxq.gov.cn)、菏泽高新区微信公众号(hzgxqwx)同时发布。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承诺制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向“报名邮箱”投递报名材料。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6日9:00—2020年12月7日17:30,报名时间以报名邮件发出时间为准。
2.报名程序
有意向应聘的人员,需填写《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菏泽高新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并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类证书、材料的PDF文件(原件在面试前提交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业绩、履历证明、劳动合同(公务员由所在单位出具工作证明,事业人员提供聘用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学历文件除学历证书外还须一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资料须整理为一个zip或rar格式压缩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hzgxqgbk@163.com,邮件标题及文件命名为: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一人多次发送报名邮件的,以应聘者初次发送的报名邮件为准。
(四)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对人选资格条件审核把关,报名人选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选聘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报名资格。不符合条件人员不另行通知。
四、综合比选和面试
(一)综合比选。根据岗位要求对学历学位、任职履历、岗位匹配、取得业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筛选确定最终参加面谈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谈面试范围的不另行通知。
(二)面谈面试。进入面谈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所有报名资料原件,在面谈面试前提交校验,提供原件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面谈面试资格。
进入面谈面试人员重点对自身工作经历、优势特长、主要业绩、熟悉领域以及针对所报岗位的认识和今后发展思路等进行客观、全面的展示;评委对进入面谈面试人员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谈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谈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意向性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菏泽高新区以外的行政事业身份在职在岗人员在体检与考察前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不提供证明的视为放弃聘任资格。体检由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与指定的体检部门签订保密协议。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菏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提出申请。复检应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检时间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考察、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配合考察或体检的,及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察采用审核个人档案、背景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
六、公示
菏泽高新区岗位聘任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的人员名单。名单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情况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应入职手续。对反映情况影响聘用的,经查确有实据,不予聘任;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任。
七、聘期、薪酬待遇
实行岗位聘任制管理,明确聘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相应待遇等。首次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3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聘任条件的,或在聘期内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聘任合同。岗位聘期为3年,聘期结束后,根据聘期内业绩考评情况予以续聘或解聘。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坚持以岗定薪、按绩取酬、优绩优酬原则,薪酬按照菏泽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规定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无条件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材料提供不齐全,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三)如果按国家有关规定及疫情变化调整考试时间或对疫情相关地区应聘者采取防疫措施,将另行通知,请大家留意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公告。
(四)请应聘者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整个应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同时,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菏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因通讯不畅或未阅读网站公告通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应聘者一经报名,即为明了并同意本招聘公告所含全部内容。
十、咨询服务与监督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530-6200109
0530-6205056
监督电话:0530-6202078
咨询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本公告由菏泽高新区岗位聘任领导小组岗位聘任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
菏泽高新区岗位聘任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