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人员,其中2020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9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经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符合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4.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三、招考流程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凡符合招考条件并有意报考者,请将填写好的《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0年招考政府普通雇员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一寸彩色照、学历学位证书以及符合应考条件的相关子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电子版),按“名字+应聘职位+职位代码”命名发送至232382002@qq.com邮箱。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时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在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报名结束后,同一职位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以上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调整岗位条件、延长报名时间、减少岗位数量,取消招考或按实际报名人员继续推进招考工作。
(7)报名材料恕不退回,本单位对应考者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二)资格初审
由本单位对报考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考条件,必须满足该岗位的全部条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若因条件不符造成初审不合格且没有在截止时间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的,将无法参加本次考试。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将以邮件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邮件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本人证明材料以及在报名表中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和有效性负责,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信息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招考资格。
(三)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主要测试应试者承担招考岗位工作必须具备的专业素质,特别是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地点及笔试成绩等具体事宜将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由本单位决定该职位是否继续招考。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本单位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本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本单位决定。
(七)公示与录用。
经以上程序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名单在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并实行3个月试用期,其他合同期限的试用期按照《顺德区政府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顺办发〔2012〕13号)执行。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区属机关单位政府雇员收入分配标准及相关问题的意见》(顺组发〔2012〕4号)等文件执行。试用期工资按月薪的80%计发。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考将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开展,报考人员应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七、咨询电话
0757-22831191、22831087。
八、招考工作网址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hunde.gov.cn/h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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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考政府雇员职位表.xls
2.2020年佛山市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考政府普通雇员报名表.doc
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