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四)坚持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聘计划
2020年寿县县医院计划公开招聘20名护理工作人员(详见附件1《2020年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护理(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25周岁以下”为“1994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辞退和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现役军人;
(六)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12月23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寿县县医院职工活动室(县医院门诊部三楼)
(三)报名所需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者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以上人员均需填写《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各一份(附件2,正反打印),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及正在基层服务的四类“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考生考试期间请认真阅读疫情防控须知,疫情防控基本要求(附件3)并认真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承诺书)》(附件4)。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寿县县医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复审的,核发《准考证》,报考者携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1月12日--1月14日到寿县县医院人事科(寿县县医院门诊部三楼)领取《准考证》。报考者持《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应聘同一岗位需形成竞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考岗位计划数。
六、考试科目
笔试: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一)基础知识考试。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医学心理学等。满分为100分。
(二)专业知识考试。专业知识命题参考普通高等院校现行相应层次教材,包括基础理论、业务知识和应用能力等。满分为100分。
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得分按4:6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分数线,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笔试合成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科目详见附件。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县医院网”公布。
根据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出现考生总成绩同分,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以专业知识主观题得分高低确定排序。并及时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可递补一次,递补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县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安徽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按照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一次。
九、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县医院网”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寿县县医院出具聘用报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公示结束后、签订劳动合同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与管理
聘用管理。寿县县医院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至少5年,不纳入编制管理,购买企业五险、一金。同工同酬。
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要求
(一)严明纪律。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由寿县县医院组织实施,县卫健委全程监督,考试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二)信息查询。寿县县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陆“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县医院网”查询、查阅。
(三)培训用书。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寿县县医院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公告解释。本《公告》由寿县县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4—2766106(县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4-3129653(县卫健委)
0554—2766016(县医院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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