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
本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水资源中心、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和珠海市水库管理中心。其中,珠海市水资源中心、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珠海市水库管理中心为不核定编制管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水务局网站(http://sswj.zhuhai.gov.cn/)了解相关信息。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各岗位(C02岗位除外)招聘范围为:
1.国家统招计划录取的普通高等教育2020年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年暂缓就业),及国(境)外2019、2020年已毕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2.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规定的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1)在广东省内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2)在广东省外就读的广东省生源普通高等学校2018、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3)出国(境)留学的广东省户籍2018、2019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2015年至2019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
(二)C02岗位为基层服务人员专门岗位,其招聘范围为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以下基层服务人员: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2.本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我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具体名单见附件1)服务满2年的各类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珠海市镇村战略后备人才等镇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凭服务地所属乡镇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合同等其他同等效用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
说明:不接受仍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报考。以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按《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执行;港澳居民报考的,按《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粤人社规〔2020〕7号)执行。
(三)招聘岗位名称、类别及人数:详见《珠海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招聘岗位表》(附件2),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
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学历学位要求: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所学专业名称(代码):考生须同时具备所学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载明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违反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
12月31日17:00时(以收到报名电子邮件的时间为准,报名期过后将关闭报名电子邮箱)。报名时请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swjgkzp@zhuhai.gov.cn。邮件主题以“报考单位+考生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如“珠海市水资源中心+张三+A01”进行报名。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原件(见附件4,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未签名的不予受理);
(2)个人近期大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两张,其中一张粘贴在报名表上;
(3)身份证复印件;
(4)以下资料的扫描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未毕业人员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2018和2019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暂缓就业协议或其他同等效用证明;广东省生源择业期内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生源个人情况承诺书;以国(境)外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报考,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计划生育承诺书(附件5)。
4.资格审查。在考试(或直接考察)前审核报名材料原件,请考生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资格复审,复核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等事项,将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上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5.考试安排。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招聘方式
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为1人时,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招聘,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
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面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水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接收、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珠海市水资源中心0756-2265026,0756-2266610;珠海市供水与排水治污中心0756-3338136;珠海市水库管理中心0756-2619079。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水务局负责解释,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68322;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4.拟聘人选未按要求报到的;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6.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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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基层名单.xls
珠海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doc
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xls
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doc
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pdf
珠海市水务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