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保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一批安保人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华亭县规范机关管理工作会议安排,计划招聘10名四大机关统办安保人员。
二、政策待遇及工资报酬
为保证工作连续性,工作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年一签,三年期满后自行解聘。
1.工资待遇:开发大学生公益岗位10个,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助2600元,每人每月发放绩效考核补贴200元。
2.社会保险:由县人社局每年给聘用人员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执勤执法保障:每人配备统一服装、执法记录仪1部、肩灯1部,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解决。
三、招聘条件
华亭生源,按规定进行了报到注册登记的大专以上学历就业困难应、往届毕业生、城镇退伍军人,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热爱基层工作,服从组织调配,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30岁以下,身高1.75米以上的男性,志愿从事安保工作;
4.无违法犯罪记录,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
四、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8月15日至16日,共2天。
2.报名地点:华亭县市民中心大门西侧办公室。
3.报名方式:毕业生本人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报名;退伍军人持退伍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材料报名。另需1寸彩色照片3张。
4.联系方式:联系人: 黄 浩
联系电话:7706878 15509335263
五、选聘上岗
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制定具体的选聘方案确定拟招聘人员。
六、考核管理
选聘的安保工作人员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日常考核管理,县人社局依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每月上报的出勤情况,按月发放生活补助。在聘用期内终止聘用关系的,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及时上报人社局停发生活补助,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聘用期满后,签订的聘用合同自行解除,停发生活补助,毕业生自主就业。
华亭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