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岗位与性质
1、工作岗位: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
2、性质:人员性质为编外聘用合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2、年龄35周岁以下,大学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
3、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综合文字能力强,或有宣传方面工作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4日至12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现场报名地点:路桥区委宣传部办公室(路桥区文化路705号区政府大楼南楼649室),联系电话:82445502。
邮箱报名方式,发送报名材料至lq82445502@163.com。
3、报名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能够证明自身能力和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录取形式
本次聘用工作采取公开报名,通过筛选,组织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录用
录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录用人员采取派遣管理,试用期1个月。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路桥区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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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路桥区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