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创新能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13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下载《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有关材料及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等电子扫描件打包以“应聘岗位—姓名”方式命名,用附件形式发送至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招聘指定邮箱(fjskyrsc516@163.com)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3.需上传的有关材料:
(1)《福建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
(3)本硕博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2021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真实性的书面保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近5年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已参加工作的应聘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面试考核
根据福建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此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面试采取现场陈述、学术报告、现场提问等形式,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情况,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依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社会科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我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首次聘用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2.福利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同类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符合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省外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引进人才身份认定后,可享受福建省现行引进人才待遇,即每月2000元生活津贴(每半年发放一次,发5年)及住房补助(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18万元;博士或副高级职务14万元,分5年发放)等待遇。符合《福建社会科学院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的省内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参照我省引进人才补贴政策和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09021
电子邮箱:fjskyrsc516@163.com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18号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组织实施。福建社会科学院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373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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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