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体检、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6
,男女不限;
(二)招聘岗位:具体详见附件。
三、资格条件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
5.会计岗位须熟悉会计软件;
6.有上进心、责任心,廉洁自律,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操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曾纳入失信执行人旦仍未处理的。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2月4日。
(三)报名地点: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综合股(联系电话:0771—3622184)。
(四)报名材料
1.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照片3张;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及个人简历。以上提供的证件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一份;
3.《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五、面试和体检
(一)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县住建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人际合作与协调、举止仪表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
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通过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七、聘用及待遇
(一)体检政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暂定为一年,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现情况续签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如试用期内表现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聘用人员出差、出勤补助标准与在职在编人员一致。聘用人员的工资及相关费用由县财政安排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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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