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的对象条件、岗位人数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28日—2002年1月28日)。硕、博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28日后出生)。除此之外,招聘岗位对年龄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职业(执业)资格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1月28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试用期内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以及其他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1名。详见《邯郸市市直党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报到证、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助理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退伍证等材料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另外,提供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与报名表照片同版(照片以身份证号命名);.jpg格式;大小15KB-35KB。以文件夹(姓名+身份证号)形式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招聘单位的邮箱和联系人及电话分别是:邯郸广播电视台邮箱:gdj318rsc@126.com,联系人及电话:李春燕0310-6269098、0310-6269096,15081019915;邯郸市检察官学院邮箱:wmdyx121@163.com,联系人及电话:肖菲0310—2990916,18531068019;邯郸市苗苗幼儿园邮箱:hdsmmyey@163.com,联系人及电话:安延芳0310—8052170,15081060312。
3、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已报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实行自律制度,报名者要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本次考试在邯郸市区设置考场,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参加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1)招聘综合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2)招聘教育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两科。《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教育类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幼儿教育专业能力测验》成绩
3、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
对笔试成绩做好统计分析,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面试人选。对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对报考除播音员主持人以外的岗位达到笔试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以上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按规定成绩记为零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选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人选证件审核
面试人选证件审核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进入面试人选须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提供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助理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笔试准考证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应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退伍证等材料。对证件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由此造成的面试人选不足3:1或5:1的岗位,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通知前来进行证件审核,递补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递补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在本市区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址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通知单》和法定有效二代身份证。《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1)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采取出镜面试形式,通过现场播报、即兴主持等方式,主要考评考生的普通话水平、仪表举止、形象气质、语言表达、现场应变、文化底蕴以及对节目主持的节奏、结构、层次的把控能力等方面。每个考生出镜面试时间为6分钟,出镜面试满分为100分。出镜面试设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2)报考除播音员主持人以外岗位的考生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个考生面试时限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结构化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程序。以上二种面试方式的评分均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打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3、面试分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分须在同组、同场参加面试。
4、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的计算。
报考播音员主持人岗位的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30%+面试成绩×70%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是指本次除报考播音员主持人以外的岗位考生)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5、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则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6、公布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选,参加体检要求等。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支付。由于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从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综合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六)考察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考察环节后因考生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考生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
(一)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进行审批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考生和招聘单位凭审批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
(三)实行试用期。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要求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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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