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招聘单位情况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公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附件1)。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花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指导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花都区融媒体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2)。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愿意履行工作职责与义务,服从统一调配。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应于2021年1月31日前取得。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附件3)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人员。
6.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人员。
7.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8.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事项
1.以上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处分等时间点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1月31日。
2.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员等级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网址为:
http://www.sydwzl.com/gdhdxcsyzp/),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1年2月18日9:00时至2月20日24:00时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同时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费记录;
(5)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4.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宜漏填,以免影响审核。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名系统填报的所有信息均将留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5.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6.开考要求:A01-A04、B05-B08职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C09职位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延长报名时间。在同一招聘职位相同条件下经过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该职位是否开考。
(四)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能否通过审核,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五)笔试确认
成功报名的考生需在2021年2月25日9:00时至2月26日24:00时止,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网上确认的,方可安排参加笔试。
确认路径:登录报名系统--报考管理--查看打印报名表--确认参加笔试。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3日9:00时至3月5日24:00时止,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过期不打印准考证造成无法考试的后果自负。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四、笔试
(一)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试题采取主观题、客观题相结合闭卷考试的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等。
(四)笔试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30%;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复审人员。A01-A04,B05-B08职位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成绩高低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如达不到上述比例,以符合条件的实有人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C09职位按照通过资格初审的实有人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六)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
(一)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打印)、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同时提供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缴费记录;报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二)其他事项
1.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3.现场资格复审后,有不合格或放弃的,可按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
4.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公布。
六、面试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发展指导中心:A01-A04职位的面试采用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二)广州市花都区融媒中心:B05-B08、C09职位的面试由专业技能测试及小组讨论两部分组成。B05-B08职位,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小组讨论满分10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C09职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小组讨论满分100分,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以上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专业技能测试办法:
1.播音主持岗位测试时间为1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命题新闻播报(分值40分),即兴主持(分值60分)。
2.新闻采编岗位测试时间为6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命题,在60分钟内提交一篇新闻选题策划方案及一篇新闻稿。
3.设计制作岗位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所提供的视频素材制作剪辑1条2分钟内的短片。
4.艺术设计岗位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提供的素材设计制作一张海报。
(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单,并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四)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再次进行面试(B05-B08、C09职位为专业技能测试)。
七、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体检医院将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公布。体检医院建议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八、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工作或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情况)、廉洁自律、个人征信、社会关系、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上公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及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聘用岗位执行广州市相应经费类型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十一、防疫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及时在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区委宣传部)公告。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申报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附件5)。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及时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及时抵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执行(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三)考生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务必在笔试前到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核酸检测(中高风险地区考生48小时内,低风险地区考生7天内),取得检测结果(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同时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粤康码”及《承诺书》参加笔试;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四)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七)根据广州市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考方式等事项进行调整。
十二、注意事项
(一)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不推荐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开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布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网络辅导教程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
(三)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四)招聘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家属随迁、就业等问题。
(五)咨询及监督投诉
1.咨询电话:020-36899196(资格条件咨询)、4008228076(报名技术问题咨询)。
2.监督投诉电话:020-36899109。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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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州市花都区宣传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v.xlsx
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v.xls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宣传部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