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2.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毕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有医学检验资格证及PCR上岗证;
3.有检验科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2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检验科工作经验或医学检验中级以上职称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身体有纹身的;
5.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6.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本人(不接受委托人报名)持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同底彩色照片3张到本院指定地点报名。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2月3日
3.报名地点:天水市中医医院组织人事科
4.资格审核:由医院组织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及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审核,全部符合条件者填写《天水市中医医院招聘检验人员报名表》。
5.考试:考生持身份证原件,按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各100分。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计计算。笔试、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试全部完成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参照《天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表》相关项目对考生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形成的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7.公示:笔试、面试、总成绩、体检合格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天水市中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三、试用及聘用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影响聘用相关情况者予以试用。拟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制合同,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并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四、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康老师
联系电话:0938-8523969
天水市中医医院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