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与岗位
招聘对象:专业技术人员110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岗位工作,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其他不宜应聘的情形。
二、报名及审查
(一)报名办法
1.招聘公告发布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2021年2月19日24: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通过电子邮件直接投递《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介》(附件3)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代码+姓名”,除《个人简介》需以EXCEL格式上传外,其余材料均以原件扫描,并合成一个PDF发送至人事科邮箱408541840@qq.com,具体格式可参考《扫描材料示例》(附件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取消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0510-68562955,联系人:黄老师(7:45-17:00),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节假日可通过邮箱咨询)。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报名表》(附件2)、《个人简介》(附件3)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
②⑴简历⑵身份证⑶有工作经历及年限要求的,提供单位人事科开具的工作证明(注明现岗位、任职年限)或聘书⑷毕业证、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⑸临床医护岗位需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证、护士执业注册证⑹专业技术资格证⑺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要求的岗位须已完成规培并提供规培合格证。⑻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⑼英语、荣誉证书、科研立项、科研获奖、论文等反应个人资质的其他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上述报名材料均需由证书原件扫描,并注意完整性和清晰度;所有材料均应按实提供,医院将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
(3)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
(4)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5)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二)资格审核
1.医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审核人员收到报名材料后将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告知应聘人员审核情况。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及考核程序。
2.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考试结束后,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其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报名考试费。
(三)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于考核当天现场缴费,开考时尚未交纳考试报名费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考核
(一)考核内容
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
(二)考核及成绩计算方式
1.考核方式
护理岗位:采用笔试、面试及技能操作方式;
其他岗位:报名人数大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
需要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将在当天直接公布,以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报考人数1:3的比例,依序确定列入面试或面试及技能操作人员名单。
2.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分为100分,综合得分60分为合格线。
(1)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2)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3)笔试+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4)护理岗位: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技能操作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3.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须提前7-14天申领“苏康码”(报名成功即可领取),考核当天“苏康码”为绿码、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参加考核。考核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者无呼吸阀N95口罩。
(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目。
四、体检及考察
(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信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二)在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因不合格、放弃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由我院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延(成绩不合格的不得递补)。
五、公示及录用
体检合格人员经考察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本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562962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