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全面推进我区各项工作,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干部队伍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赣州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3名工作人员。本次公告将发布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共3个岗位,招聘人员3名,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具体详见《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指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各类人员全脱产参加高校、党校学习所获学历,且高于最低学历条件的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如,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的,则本科、研究生学历也应为全日制学历,另有说明的除外)。考生所学专业以公告附件所列事业单位专业目录为准(专业目录自行下载查询)。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含当日),如40周岁以下即为1977年8月19日(含当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注:8月19日为报名第一天)。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9日(如“2年以上”指报名时仍在工作岗位,至2018年8月19日时累计已满2周年)。
因部分院校毕业证所标注的毕业时间未精确到“日”,也有的考生毕业后在若干个单位工作过,故只要工作经历包含12个月份的,可视为满1周年(例如:2017年7月毕业即开始工作,至2018年6月为1周年,以此类推);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考生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见习、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聘用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票据、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其他要求
一般岗位面试前(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笔试前)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等有服务期要求的人员报考,需出具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需提供合同的复印件,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的方法择优聘用。因在报考时已对招聘岗位作了专业限制,此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及面试,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两个科目(合并为一张试卷)。公开招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含综合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面试分数各为100分。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70%;一般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信息。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8月13日至8月21日。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职位未达到规定报考比例被取消的,该职位报名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改报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9日至8月21日,上午8:40—12:00,下午14:40—17:30。
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赣州蓉江新区创业路,市内乘坐115、137、138路公交车可达,117路公交车直达)。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凡报考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用人单位资格审查:
报名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查合格后一般岗位方能参加笔试(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方能参加面试)。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名)、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双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考生需本人现场报名,并签字确认;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8年8月20日以后,即报名结束的第二天,现场核查有效性)。
(3)填写《报名表》(2份,自行在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电子版并插入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40K以下,宽度90像素,高度120像素,分辨率300像素),彩色打印《报名表》后签名,同时将电子版《报名表》、《信息简表》(以“报考单位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使用U盘现场拷贝给工作人员;
(4)岗位要求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党费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材料(1份,加盖公章);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4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照片一致)。
一般岗位面试阶段(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笔试阶段)需提供以下材料,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笔试),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递补:
(1)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学习经历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报到证或人事档案存放部门的证明(1份,须注明是否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
(2)如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按“招聘条件”规定中第5款“其他条件”的规定处理。需按要求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3)2015、2016、2017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实际考核年限为准,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合格)等次(各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4)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明确时间节点、工作内容(1份,加盖单位公章);
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证件原件当场退回,上交的复印件及其他资料不予退回。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018年8月22日即报名结束的第二天,公布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或核减的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8月23日上午8:30—12:00现场自愿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没有改报的,将笔试报名费用退回该考生。改报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改报期间不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100元,凭收据换取发票。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8年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及8月25日上午:8:30-12:00至赣州蓉江新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先面试再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政治理论、法律常识、公文基础知识、科技知识、时事、市情区情等)及公文写作。
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一并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布。
3.其他事项。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因笔试缺考、考生作弊取消成绩、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以规定时间未参加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为依据)致某职位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从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使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到1:3;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1:3的,则按递补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不核减。因上述情况入闱面试的考生(即面试达不到1:3的考生),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所有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核(政审)环节。入闱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的职位,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3:1及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该职位视为达到面试比例,该职位考生按笔试、面试总分高低确定体检、考核(政审)对象。
报考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的考生,先面试再参加笔试。如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取消招聘计划。如因面试前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致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但能形成竞争关系的,面试可以开考,招聘计划不核减;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其面试成绩在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入闱笔试环节。面试后,按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因面试缺考、作弊取消资格致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有效人数达不到1:3的,如笔试人数与岗位最终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按面试及笔试总分高低择优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选;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笔试人数少于等于招聘计划数),笔试成绩不低于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笔试成绩合格线(根据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笔试情况,由赣州蓉江新区人社局公布)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入闱笔试人员与招聘计划数已达到3:1或能形成竞争关系,但因笔试缺考、违纪取消笔试资格致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达到3:1或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岗位,仍按总分高低确定入闱体检、考核(政审)人员。
(三)面试
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及首批入闱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务接待岗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前,需于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及8月25日上午:8:30-12:00间进行资格复审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并将笔试报名费用退回该岗位面试未入闱笔试的考生,未入闱笔试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前款第3项“其他事项”规定处理。
(1)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凭收据换取发票。
(2)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放弃及取消资格的岗位,按“笔试”规定中第3款“其他事项”的规定处理。
(四)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仅参加了笔试或面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考生自行负担。
3.考核由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核方式进行,由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考核等一切原因造成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赣州市人民政府官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经赣州蓉江新区党工委批准后,由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2: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797-8163092;
监督举报电话:18870712380。
六、本公告由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请关注“蓉江新区发布”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更多招考资讯。请各位考生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考生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
1.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x
2.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说明
3.参考专业目录
4.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5.2018年赣州蓉江新区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简表
赣州蓉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