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备从事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以附件1为准)。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详见附件1《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提前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自2021年3月10日通过玉溪人才网发布(www.yxrc.c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在规定时限进行报名。每个学生限报一个岗位。
(1)网络报名
应聘者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8日12:00前将所需材料压缩包(压缩包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注明报考岗位、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hnxyery@163.com。
(2)现场报名
应聘者本人于2021年3月19日8:30-11:30到华宁县幼儿园(华宁县宁州街道西市街)现场报名点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文老师13908898586
所有应聘者必须体温正常,并提供个人健康码绿码(另外,14天以内有跨省旅居史的应聘者必须提供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否则不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应聘者在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应聘者须于2021年3月19日8:30-11:30携带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到华宁县幼儿园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凡应聘者不按时到场,不按要求及时提供必需材料或提供材料不符岗位条件要求,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
(1)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华宁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提前招聘教师报名表》
②就读学校证明【注明专业(需与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相一致),加盖学校公章】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所学课程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
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证明)
⑧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2)选择提供材料
①获得各类奖学金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②各级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实习成绩(加盖学校公章)
④社会实践证明材料(加盖学校公章)
(三)考试
本次提前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择优录用。
1.笔试
报名通过的考生参加笔试(公费师范生应聘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1)时间:2021年3月20日上午8:00至9:30。
(2)地点:华宁县宁州街道示范小学
(3)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百分制,包括学科知识和综合知识两部分。笔试不指定内容、教材,主要考查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思想和理念。
(4)面试人选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以1:3的比例(不含免笔试的公费师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前考生放弃面试,不递补。
2.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和才艺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模拟课堂教学70分,才艺技能测试30分(命题绘画10分、舞蹈展示10分、钢琴弹唱10分)。
(2)面试时间:2021年3月21日上午07:30开始
(3)面试地点:华宁县幼儿园
(4)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计算成绩时,取评委的平均分为该应聘者考试成绩,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说课的方式,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如有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选岗
组织报考华宁县乡镇幼儿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六)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并向招聘单位缴纳5000元保证金。不签订就业补充协议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弃权,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按就业协议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2021年4月30日后弃权或提出解约的,不再递补。
(七)报到及资格复审
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报到时间待电话通知),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原件、复印件(一份)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体育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未能提供与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的,双方所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自行解除,不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不再递补。
(八)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国家新修订《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文件规定到招聘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体检。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由拟聘用人员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拟聘用人员自理。
2.考察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现实情况。若有参与非法组织、不符合岗位要求等情形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放弃体检或考察的,按违约处理,不再递补;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退还所缴纳的保证金,不再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出现违约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若在报名、考试等过程中有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按违约处理。
(二)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四、未尽事宜由华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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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