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专业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生;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学类毕业生,不受毕业年度限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1日上午9:00-12:00
(2)现场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平政校区(平政街39号)知行楼501室、502室、503室。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亚捷(江川区人民医院):13887743686
万红梅(江川区妇幼保健院):15348771318
蔡丽(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8187729596
覃雪梅(江川区大街街道中心卫生院):13330583096
李梅(江川区前卫镇中心卫生院):13887761629
(4)根据招聘学校规定,驻昆高校以外的应聘人员及参会人员须提供:行程码、健康码、7日内核酸检测结果。
(二)资格审核
考生需提供《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身份证、相关获奖证书等资料,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未拿到证书的提供有同等效力的相应支撑证明材料)。报名时查验上述材料原件,收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报名。
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
(2)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查合格人数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对报名合格人员的知识结构、学业成绩、德才表现、实习情况、社会活动、兴趣特长、竞赛情况、受表彰情况等方面进行了解和比较,必要时可向应聘者所在院校有关部门了解情况、与应聘者面谈,并逐项评分,根据初选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的报名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4)如果报名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所需人数达不到2:1的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及以上,达不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时,面试成绩出现平分的,加试笔试,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在招聘期间若拟聘用人员逾期不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提出解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重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毕业后,接到通知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参加资格复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或不能提供就业协议约定的相关证书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时参加由区卫生健康局组织的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相关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该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开展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应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提交的报名和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招聘工作在区纪委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7—801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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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系统提前招聘紧缺医学专业人才报名表a.doc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