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和改善城镇居民健康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的就医负担,方便群众就医,引导和鼓励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和服务能力,根据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省医改办等7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2018年度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在县级公立医院专门设置,并将所聘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为该岗位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2018年,全市共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生50人(含中医),各县(市、区)招聘计划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生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5、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6、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7、全科医生的报考人员增加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享受上级补助的岗位津贴。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本省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8月15日在周口人事考试网(www.zkrsks.com)、周口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www.zkwjw.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28日—10月1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由各县(市、区)卫计委负责组织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医师执(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报名登记表到各县(市、区)卫计委人事股报名登记,进行资质审查。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自愿报名,除提供上述证件外,还须按以下三种情况提交相关证件:
(1)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4条情况的,需提供全科医师证。
(2)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5条情况的,需提供省级相关部门培训合格证。
(3)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第7条情况的,已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与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面试同步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实践技能操作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2。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各县市区卫计委具体负责实施。
(五)拟聘人员公示
考试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各县市区卫计委将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存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是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
四、履约要求
招聘的全科医生为特岗全科医生,聘期4年。由用人单位与特岗医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将按规定追回补助费用和违约金,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五、待遇保障
(1)服务期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由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发放。市、县级财政可根据当地实际给予适当补助。
(2)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要为特岗全科医生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4)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5)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纪律与监督
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周口市卫计委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94-8355598
咨询电话:周口市卫计委 0394—8224421
川汇区卫计委 0394—6128695
项城市卫计委 0394—4329866
扶沟县卫计委 0394—7719633
西华县卫计委 0394—7731380
商水县卫计委 0394—5441629
太康县卫计委 0394—6821527
郸城县卫计委 0394—3200156
淮阳县卫计委 0394—2687127
沈丘县卫计委 0394—5100968
周口市卫计委
2018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