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1年1月1日之后出生)。
(五)辅导员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之后生。
3.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阶段担任班级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院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七)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4月6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4月7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4月8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3月22日09:00-4月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周末或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时请对照报考条件,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补充填写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或工作经历(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日)。
3.本公告为短期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4月9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程序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招聘岗位B01-B10专任教师岗,考核方式为试讲、专业测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试讲。试讲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和授课水平。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告知应聘人员。试讲合格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考核办法执行,并根据疫情情况适时组织,专业测评办法及具体时间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张贴告示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测评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公布。试讲和专业测试结束后,在试讲和专业测试合格者中,按试讲、专业测试两项实际成绩相加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jsit.edu.cn)。
3.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网上公告(http://rsc.jsit.edu.cn)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4.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如下方式折算:教师岗位的总成绩=试讲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专业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招聘岗位B11-B14专职辅导员岗,考核方式为笔试及面试,具体内容如下:
1.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在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学校人事处网站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岗位、成绩、排名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http://rsc.jsit.edu.cn)。
2.面试:按照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办法将通过网站(http://rsc.jsit.edu.cn)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总成绩: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二)资格复审
1.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报名材料原件,由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主要学生干部或工作经历证明:班级、院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院党委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不含校内其他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党委或党总支(不含单位内二级部门或二级单位党委或党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由所在党组织出具。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①身份证;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本科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④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短期招聘在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须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现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本次招聘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人事关系调动的办理工作和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证明者;(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0-83296816、0510-83296019
联系人:刘老师、钱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0-83298150
联系人:何老师、吴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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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