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愿意长期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具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五)年龄要求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1年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2.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3.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以上。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书记、副书记,或在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主要学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读阶段担任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艺术团副部长及以上干部,须有校团委工作证明;学院分团委书记和副书记、学生会、研究生会正部及以上干部、班长、团支书、党支部书记,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主学生干部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到2021年2月28日。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人员,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其他人员按社会人员报名。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1年4月12日09:00-5月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4月12日09:00-5月10日16:00;
3.陈述申辩时间:2021年4月12日09:00-5月11日16:00;
4.异议处理时间:2021年4月12日09:00-5月12日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1年4月12日09:00-5月15日16: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于5月18日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考核为1︰3,(招聘职位表中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1年5月16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①笔试;②面试;③心理测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方向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测试等相关内容,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60%为合格,即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2.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3.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范围确定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人选。如招聘岗位笔试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布岗位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及排名。
4.心理测试:主要答题或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核项,不计入总成绩。
5.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6.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二)考试安排
1.考试的时间和地点以常州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cczu.edu.cn/)公告通知栏或者电话、短信通知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2.笔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1)身份证;(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应届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等证明材料;(4)公告、岗位表里要求提供的能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面貌、学生干部经历、高校工作经历的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请考生提供复印件一份,复审不通过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3.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5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5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选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则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参加体检。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专职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签订聘用合同者;(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后,不能按照学校要求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者;(3)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常州大学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330566(常州大学学生工作处);0519-86330024(常州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刘老师、储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常州大学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9-86330025
联系人:孙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0723。
点击下载>>>
常州大学
202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