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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18年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8-08-18 15:30:32 点击:

中共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2018年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3家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绵阳经开区政务网http://www.meda.gov.cn发布)。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要求的人员。其中,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习形式限制;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报名时本单位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绵阳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

(1)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工作经历年限按周年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日。全日制学制时限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年限(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时间除外)。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截至2018年9月3日)。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

7、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2日17: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18年9月21日

笔试时间:2018年9月22日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次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电话咨询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0816-8130022)。

本次公招的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面试前的资格复审、考核时的复核和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核确认。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报考者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或考生之家报名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绵阳市201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照片为JPG格式,大小在10K至30K之间,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均为不合格。

报考者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在填报信息前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自己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并自觉遵守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承担。

提示: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时,所填专业须与本人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完全一致。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表》各项内容后应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结果。本次考试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阶段不对报考者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照片审核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报考者请于2018年9月3日一2018年9月11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即2018年9月10日17:00前)改报其他岗位。

提示:请报考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核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18年9月3日—2018年9月12日17:00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于笔试前5个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南河路26号市人社局B幢5楼)递交减免申请和材料,经市人事考试中心按相关程序审批通过后,退予报考者本次考务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本次考务费减免手续。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的有效报考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予以调减或者取消。调减、取消招聘岗位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予以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请于2018年9月19日—2018年9月21日期间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及时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816-2264825;0816-2264961;028-83336031。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业务基础知识》两科,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业务基础知识》成绩×50%。

《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综合知识〉大纲(2016年修订)》;

《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

医技药类岗位:《医学公共基础》(考试大纲为《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医学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

笔试复习大纲请自行登陆绵阳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大纲”栏目查阅或下载。

2、笔试时间为2018年9月22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者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9月3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川人社函〔2018〕318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9月19日(9:00—11:30、13: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绵阳经开区三江大道39号)进行审查:

(1)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于2018年9月21日前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示。

4、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请报考者于2018年10月15日前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

1、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公招报考同类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2、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笔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因报考者自动放弃考试或因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不能进入资格复审,致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手续的办理: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带上本人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有职称、执业资格要求的,须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存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

资格复审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自动放弃面试复审资格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复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在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事项将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2、资格复审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未参加面试、面试任意一科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线: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4、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另行安排,并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公告。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按《综合知识》、《业务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所有成绩都相同的,再次组织结构化面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社发局、区党群部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六、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报请区社发局、区党群部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以下材料送交招聘单位:

1、在职人员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区党群部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2、未就业人员提供县级就业部门发放的《就业创业证》。

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党群工作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公招有关调整、补充、提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绵阳经开区政务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经开区政务网上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身份证、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网络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招聘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此次公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3、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本公告的招聘事宜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1.监督电话:绵阳经开区监察局 0816-8130081

2.咨询电话: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0816-8130022

3.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0816-2261452、 0816-2264961、028-83336031

附件:

附件1绵阳经开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docx

附件2《加分证明材料》(样本).docx

 


作者: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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