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船山区司法局编外人民调解工作人员10名,主要从事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及基层人民调解相关业务,充实到各基层调解组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24周岁(1997年3月29日前出生)以上,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6年3月29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4.身心健康,热爱基层调解工作,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优先聘用
1.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特别是基层调解工作经验;
2.采取就近原则,在当地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网格员或基层法律工作者,具有群众基础和较高威信,热心调解工作;
3.退休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等政法机关退休干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有精神病史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调解工作的情形。
三、基本待遇
编外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待遇参照船山区辅警相关待遇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本次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简历、从业经历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表(见附件)、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一张,到船山区司法局一楼人民调解窗口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2.网上发布时间:2021年3月29日—4月9日(本公告同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
3.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13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时间。报名截止为2021年4月13日17:30。
报名地点: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一楼
联系电话:0825—22541630825—2254677
(二)审核
根据报考条件,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核查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招考聘用全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相关条件,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岗位匹配、履职能力等。
3.结果确定:根据面试成绩结果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考计划数1:1比例,取排名靠前者进入体检。若出现面试总分并列情况,则取获得考官单人评分最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若最高分相同,则取考官单人评分第二高分较高者进入体检,以此类推。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且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编外人民调解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补充的编外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自觉遵照有关防控要求。报考者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提供7日之内新冠核酸检测报告,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正在居家隔离者,或近一月内到过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者,均不得参加。因疫情防控需要,如报名审核通过总人数超过50人,将延后或取消招考,具体情况另行通知。其他疫情工作要求,按遂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要求执行。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考委托遂宁市新阳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告由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254163,公司电话0825—2251368。
点击下载>>>船山区司法局公开招聘人民调解员报名表x.doc